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烧伤后疤痕为何难以避免?高温对皮肤组织的不可逆损伤

  在各类皮肤创伤中,烧伤,特别是深部烧伤,其后遗留的疤痕问题往往较为严重和复杂,处理起来也较为棘手。烧伤疤痕通常范围大、质地硬、伴有严重的挛缩,可能影响外观和功能。其难以避免的特性,原因在于高温热力对皮肤及其附属器造成了广泛且毁灭性的、不可逆的损伤,破坏了皮肤自我修复的基础,并将身体的修复机制推向了极限的纤维化模式。

  皮肤的抗损伤和修复能力依赖于一些关键结构,特别是表皮基底层和毛囊、汗腺等皮肤附属器。在浅二度烧伤中,虽然损伤剧烈疼痛,但部分基底层和大量皮肤附属器得以保留。这些存活下来的上皮细胞可以作为“种子”,迁移增殖并覆盖创面,实现上皮化,愈后可能只留下色素改变,而避免真正的纤维性疤痕。然而,在深二度烧伤和三度烧伤中,情况发生了改变。高温热力导致了皮肤的凝固性坏死,不仅表皮层被毁,真皮层乃至皮下组织中的毛囊、汗腺等所有上皮来源的结构也被破坏殆尽。这意味着皮肤失去了所有修复的“种子”。

  当创面缺乏自身上皮细胞来源时,身体为了生存,唯一的选择就是通过纤维化来快速封闭这个巨大的开放创面。这个过程依赖于成纤维细胞的大量侵入和胶原蛋白的过量沉积,形成一个厚厚的、缺乏弹性、没有汗腺和毛囊的致密纤维组织——也就是疤痕。由于损伤范围大、炎症反应较为剧烈,这种纤维化过程往往非常亢进,容易形成增生性疤痕甚至瘢痕疙瘩。此外,在愈合过程中,疤痕组织的挛缩是一个重大难题。肌成纤维细胞的持续收缩会导致关节活动受限、五官变形等功能障碍。

  烧伤疤痕的处理因此是一个漫长的、综合性的系统工程。现代烧伤治疗强调早期积极处理,如通过手术切痂和植皮,用来自自体其他部位的健康皮肤(含有存活的上皮细胞)去覆盖创面,这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缺失的“种子”,可以显著减轻疤痕的严重程度。但即使如此,植皮区的边缘、取皮区本身也都是新的创伤,仍会形成疤痕。后期的康复包括持续的压迫疗法、硅酮应用、矫形器使用、功能锻炼等,都是为了对抗疤痕的增生和挛缩趋势。可以说,烧伤后的疤痕是身体在遭受毁灭性打击后,为了生存而不得不采取的、代价高昂的修复策略的结果。